当前位置: 主页 > 南宁信息 > 做好农村三资管理第一责任人

在农村“三资”(资金、资产、资源)管理工作中,村级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,需扛起关键责任,确保集体资产资源规范运作、保值增值,具体责任可从以下方面明确:

一、制度执行与监管责任

一是健全管理机制:牵头落实“三资”管理各项制度(如财务审批、资产登记、资源流转等),制定本村具体实施细则,确保流程透明、责任到人。

二是强化日常监管:监督村会计、报账员等岗位履职,定期核查资金使用台账、资产登记台账,对资源承包、租赁等交易全程把关,防止“暗箱操作”。

三是落实民主决策:涉及“三资”重大事项(如集体资产处置、资源发包等),必须通过“四议两公开”,杜绝个人擅自决策。

二、资金规范使用责任

一是严控收支管理:确保村级资金收入全额入账,严禁坐收坐支、私设“小金库”;支出需严格审核票据真实性、合规性,重点监督惠民补贴、项目资金等使用去向。

二是推进公开透明:督促落实“三资”信息定期公示(如财务收支、资产资源变动情况),主动接受村民监督,对群众质疑及时回应、整改。

三、资产资源保值责任

一是资产台账管理:组织全面清查村集体房屋、设备、土地等资产资源,建立动态台账,防止资产流失;对闲置资产牵头谋划盘活方案(如租赁、合作开发),提升利用效率。

二是资源开发合规性:涉及土地流转、林地承包等资源开发项目,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,审核承租方资质,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,避免集体利益受损。

村级一把手在“三资”管理中压实责任,是维护农村集体利益、防范基层腐败、保障乡村振兴资金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,直接关系到村民获得感与基层治理稳定性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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